我很喜歡"賴瑞金"的自傳~"麥克風與吊帶"裡面的一段故事
(裡面的"我"指的是賴瑞金本人)

有一次,我訪問到一位韓戰英雄,但是軍方因為他是同性戀而將他逐出陸軍。他從未在軍營裡從事性行為,和男友認識也是在營外休假期間,所以他沒有違反任何一條軍規。他告上法院,一路告到最高法庭,最後雙方和解了事。

接受訪問時,他說他從來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只愛男生。他的父母與一般異性戀好像沒什麼差別,哥哥也已婚,生了幾個小孩。但是不知為什麼,他小時候就喜歡洋娃娃。不過,他也同樣喜歡槍械和軍服。

訪問過程中,一位迷你裙辣妹端咖啡進來。辣妹離開後,他問我
"你看了會不會心動?"

"會。"我回答。

"我不會。"他說。然後他問"你知道她讓你心動的原因嗎?"

"呃......"

"是啦!她是穿著短裙,有一雙美腿。不過,你想想,為什麼短裙和美腿會讓你心動?你也不曉得原因。成長過程中,你看見女孩子就會興奮起來。我在成長過程中看到男孩子也會讓我興奮起來,但我們都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,你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是異性戀,身為異性戀並不是你的決定。
你沒有在哪裡自我掙扎說,愛男生?還是愛女生?愛男生?還是愛女生?我選擇愛女生"

聽他這麼說,一件往事浮上我的心頭,記得我大概11歲的時候,表姊羅瑞塔過來我家吃晚餐。有東西掉到地上,我彎腰下去撿,將她的腿看得一清二楚。我興奮了起來,卻不明白為何興奮。為什麼會有那種感覺呢?

同理,有些男生必定也有相同的感覺,而他們也不曉得為什麼。

這一定和基因有關,沒辦法改。你沒辦法把我變成同志,那是不可能的事,但我並沒有選擇要走異性戀這條路,腦筋清楚的人,誰會選擇走上同性戀的路?讓我想想:我想不想飛黃騰達?那當然,我立志出馬競選總統。那,我應當該當同性戀還是異性戀?-------你瘋了嗎?

以上,節錄自"麥克風與吊帶"P195.P196

或許不是每個人都看過這本書,但我真的覺得每個人都應該要讀過這段故事,基本上我覺得這段故事可以收進課本裡當教材了

你是選擇過的,所以才當異性戀的嗎?
你什麼時候選的?
小學三年級的時候,還是五年級的時候?
這是能選的嗎?

我想大家都應該到書局去找出這本書,然後從P195開始讀起,然後你就會發現一種非常不同的觀點與角度,重新用不同但卻是真正正確的觀點來看待這一件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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